普流南办〔2023〕11 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流沙南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依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1日
流沙南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揭阳市政府、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揭阳市及普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揭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普宁市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五条、揭阳市七十五条、市八十一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村(社区)、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自建房、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并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街道负责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的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企业层面: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专项行动期间,及时吸取省内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两电一容”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各类村级工业集聚区、分租式厂房的业主单位或管理机构,要明确出租、承租双方安全职责,持续开展违规分租、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全面落实村级工业园“园8条”“十个有”等要求。
(4)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通过定期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3)大型企业可依据实际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二)监管部门及村(社区)层面:监管部门要精准严格监管,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1)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
(2)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3)街道各有关单位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可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结合我省已出台的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村级工业园“园8条”、高速公路安全防范“五快机制”等硬招实招,进一步细化形成更加符合我街道实际的重点检查事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要通知传达到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街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街道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3)根据监管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街道将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或村(社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3)街道将视情况对有关村(社区)或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五条、揭阳市七十五条、市八十一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现场或通过制作宣讲片等形式宣讲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1)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2)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1)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2)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科学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强化基层应急机构队伍建设,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三、工作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实推进。
(一)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3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部门精准监管(2023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检查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
(一)领导组织机制。街道安委会牵头全街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工作由街道安委办组织实施。
(二)学习汇报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五条、揭阳市七十五条、市八十一条具体措施等,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三)宣传曝光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紧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公布等。
(四)信息报送机制。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每月月底前报送《普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首报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