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20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兹有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为加强证件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编号

1

翁特勉

V474753

2

林赛鹏

V474722

3

李镇洲

19200296150

4

郑启文

V474730

  以上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