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西街道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施党政领治、行业联治、单位自治、专家诊治、社会共治,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压减小火亡人事故,为服务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具体目标
1、集中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回头看”,妥善解决电动车安全停放场所问题,确保2020年各地电动车火灾起数、亡人数在2019年火灾数据基础上分别下降20%以上,电动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继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围绕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车通道100%划线管理、障碍物100%清除、占用行为杜绝发生,各类疏散通道100%规范畅通,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严厉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3、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确保2020年街道居住类场所和“三小”“三合一”场所火灾起数在2019年火灾数据基础上分别下降20%以上,坚决确保“小火亡人”数继续持零。
4、集中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和文博单位,按照评估检查、标准制定、试点建设、现场会推广步骤,逐类场所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降低和消除重点场所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风险。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3月30日前)。街道安委会制定方案,细化明确任务措施、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确保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3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电动车火灾综合治理
1、加大电动车源头治理。强化开展电动车生产、流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电动车回收、改装和修理场所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拼装等不合格车辆重新流入使用领域。进一步规范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坚决淘汰不合格车辆,堵截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2、加大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将住宅小区、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逐个社区、行政村建设不少于1处电动车集中充放点,解决乱停放、充电难突出问题。
3、加大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力度。各村(社区)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巡查力量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行为的巡查清理整改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二)“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车通道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把关力度,严格落实消防车通道有关设计标准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卫星云图监控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小档口、“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养老机构、人防工程商业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集中整治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对违规设置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未开设逃生窗的一律开设逃生窗。
(三)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街道办事处,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派出所、安监执法队、城管执法队、出租屋管理中心、社区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基层网格员等力量,进一步健全“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评价结案”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采取敲门入户形式,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违规住人场所,持续督促落实“四加一”措施(即落实防火分隔、开设逃生口、安装联动式感烟报警器、配备防毒面罩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场所消防安全系数。
2、严查违章搭建。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城中村建筑纳入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3、规范出租屋管理。进一步明确本地出租屋行政管理部门,各单元牵头,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要求的,在未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前,一律不允许出租。对于既有出租屋,要严格按照《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要求,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4、实施“路改”。拆除阻碍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违章建筑,畅通消防车道;加强老城区和城中村主要道路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确保进出畅通。
5、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
6、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7、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8、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村(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运用网格化巡查终端,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加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训练演练,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
9、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
(四)制鞋、塑料制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街道产业特点和火灾多发地区,紧盯塑胶、制鞋等火灾高风险行业领域,本着尊重历史、降低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针对制鞋、塑料制品厂房仓库,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耐火等级严重不足、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化品、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不足、消防管理缺失等突出火灾隐患,切实降低制鞋、塑料制品等行业火灾风险。具体整治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制鞋、塑料制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揭消安委〔2019〕13号)和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村(社区)要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约谈提示。市消防救援大队将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三)发动单位自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和群众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消防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
(四)实行清单治理。各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进行登记,并分别于2020年6月1日、12月1日将《流沙西街道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上报至街道安全办。2020年6月底前,街道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各地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各地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同时,街道检查组将于2020年10月底前对整改过的企业和场所进行“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五)严格监管执法。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结合形势研判和火灾风险辨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重点抽取高风险单位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街道以各单元牵头,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