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西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内障患者手术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开展普宁市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手术医疗救助工作,使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我街道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手术医疗救助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村(社区)委员会开具“贫困证明”,并由该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或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审核并签名确认,并带齐上述证件到街道人社所办理医疗救助手续。
二、各村(社区)对申请人是否属文件规定的“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一定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严格的身份确认,对救助申请开展调查、审核、审批。不得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真正属“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的才可开具证明,同意申请,否则对造成医疗救助资金被骗取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救助基金真正用到困难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