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我街道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赤水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社员黄巧珠、陈春旺向该村提出宅基地建房申请,经村级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并出具审查意见。街道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现向黄巧珠、陈春旺发放《普宁市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流沙西街道办事处提出。
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