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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9 09:49 浏览次数:- 【字体:

  办理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附件1第293项

  所需材料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证书

  5、林草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以及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技术人员能力说明材料

  6、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场地、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及照片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

  办事窗口

  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五章第二十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附件1第29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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