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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17 14: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林业工作信息透明度,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以下报告: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部门频道(普宁市林业局)共发布46条信息。其中,林业动态32条,政务公开2条,政策法规4条,通知公告6条,资料下载1条,关于我们1条。

  在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总共发布48条信息。其中,组织机构3条,组织机构-领导分工3条,组织机构-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动态30条,办事指南2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2条,双公示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在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及程序等,方便申请人进行申请。今年度以来,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1条,且因该申请信息属于过程中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继续完善《普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覆盖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部文件信息,由我局人事秘书股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林业网站建设,并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更新,做到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公开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才公开上网。

  (五)监督保障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二是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

  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做出以下改进:

  (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增强时效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切实达到“实时”“有效”的效果。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林业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主动公开林业方面的政策、方针,积极宣传爱绿、护绿的绿色观念,为绿美普宁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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