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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宁市燎原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伟斌同志、办事处主任杨海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接到中共揭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揭阳市审计局关于《普宁市燎原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伟斌同志、办事处主任杨海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揭审直报〔2023〕19号)以来,燎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审计意见所反馈的内容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坚决把整改站位“提”起来、把整改责任“立”起来、把整改合力“聚”起来、把整改机制“强”起来,科学谋划和推进审计问题的整改方案,出实招、办实事,以高质量整改推动燎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决把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街道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主动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印发了《燎原街道关于落实〈普宁市燎原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伟斌同志、办事处主任杨海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到责任线条、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审计反馈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为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落实措施,提出整改明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定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共同抓好全街道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审计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负责指导审计整改日常工作。

  三是细化措施,严肃追责。根据审计组反馈的燎原街道经济责任存在的58个问题和5个建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审计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做到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二、认真执行审计整改工作

  (一)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有58项,其中已整改45项,正在整改13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部分主要经济指标未完成预期目标”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高度重视上级下达任务,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预期目标。

  2.关于“部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和‘急难愁盼我来办’群众工作平台事项未能及时办结”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未能及时办结件11单,目前已办结10单,市民撤销1单;“急难愁盼我来办”未能及时办结件4单,已办结4单。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民群众沟通,确认诉求,并明确工作规程和处理职责,提高热线工单和平台事项办结时效,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3.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季度核查成绩排名偏后”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在今后工作中,将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编制重大事项决策目录和制订《燎原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中共普宁市燎原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燎原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燎原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等4个议事规则,对各类会议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5.关于“中心幼儿园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全力克服困难,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大力推进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度,中心幼儿园项目已于2023年8月5日正式开工。开工以来,建筑方严格按协议要求进行施工,至2024年1月底,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建设,累计已投入资金198万元,预计2024年10月前建成。

  6.关于“部分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会议记录要求,确保记录完整、规范。

  7.关于“部分领导未按规定分工”的问题整改情况:因燎原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成分复杂,城乡管理压力巨大,特别是村民利用农村土地从事违法建设意愿强烈,需予以重点管理。鉴于街道领导班子尚欠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1名,暂未有合适人选担任此分工,考虑到人大工委主任李溢新同志常年从事违建控停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敢于动真碰硬,自分管至今基层违法建设未出现反弹情况,需要其暂时兼顾分管相关工作,确保社会面平稳过渡,待街道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后再讨论研究合适人选,调整人员分工。

  8.关于“违规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街道机关日常开支由分管财政工作的班子成员审批”。

  9.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渔新村美丽乡村配套建设工程增加建设内容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于2023年11月23日向渔新村村民委员会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单位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并要求渔新村今后务必加强对相关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渔新村自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已督促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善设计变更手续,渔新村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村“两委”干部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强调要加强对相关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0.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渔新村秦傅路改造工程多计工程量,多结算工程价款,涉及多计金额0.5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渔新村已于2023年8月1日委托北京建友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对“渔新村秦傅路改造工程”项目重新编制结算审核书,核减结算价-1212.42元;于2023年8月10日委托北京建友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对“渔新村秦傅路改造工程”项目审查核减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核减结算价-4360.41元,街道于2023年11月23日向渔新村村民委员会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渔新村追回多结工程款。渔新村自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已督促施工方退回多结工程款,于2023年11月28日追回多结工程款4360.41元,于2023年11月29日追回多结工程款1212.42元,合计追回多结工程款5572.83元。渔新村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村“两委”干部扩大会议,确认多结工程款退还事项,并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相关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埔上寮村村内道路水泥化建设工程多计工程量,未按定额子目套价,涉及多计金额1.3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埔上寮村已于2023年8月11日委托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埔上寮村村内道路水泥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查核减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核减结算价-13114.03元,街道于2023年11月23日向埔上寮村村民委员会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埔上寮村追回多结工程款。埔上寮村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讨论追讨多结工程款事项,揭阳鹏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当日将多结工程款13114.03元退回埔上寮村村民委员会。

  1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果陇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道路、公园及配套工程多计工程量,未按定额子目套价,涉及多计金额3.42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果陇村已于2023年8月11日委托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果陇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道路、公园及配套工程”项目审查核减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核减结算价-34179.26元,街道于2023年11月23日向果陇村村民委员会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果陇村追回多结工程款。2023年12月7日,广东鼎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多结工程款34179.26元退回果陇村村民委员会,果陇村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村“两委”干部扩大会议,确认多结工程款已退还事项。

  1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乌石村部分道路改造工程多计工程量,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施工且未委托第三方结算,涉及多计金额约18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普宁市财政局整改要求,对照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委托广东衡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

  14.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多付税费,涉及金额0.5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燎原街道已根据有关规定,已于2024年2月1日向普宁市亨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追回多计付税款1397.65元、2679.32元、955.14元,合计追回多计付税费5032.11元;今后街道将加强入账票据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支出使用与事项相符。

  15.关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未及时依规撤销预算外账套”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于2023年10月19日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预算外账套进行销户并账。目前,已完成销户并账程序。

  16.关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虚列预算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24.9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确保财政决算的真实合法。

  17.关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公共财政账面数与决算数不一致”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财政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18.关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补助经费”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停止向非预算单位拨付工作经费,减轻财政负担。

  19.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挤占专项资金,涉及金额99.4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强化专款专用的管理意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下一步,街道将大力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壮大地方各项经济发展,以发展促进地区税收收入增长,争取税收分成,待本级财政收入结余充足,将积极解决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20.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收回结余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9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于2023年12月14日向渔新村村民委员会发放通知,要求其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算并缴回街道代管金账户。渔新村已于2023年12月26日将结余专项资金44709.66元上缴街道财政(其中含问题10渔新村秦傅路改造工程多计工程量,多结算工程价款,涉及多计金额0.56万元)。

  21.关于“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于2023年11月30日向广东绿盈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放通知,要求履行协议偿付违约金,2023年12月30日,广东绿盈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履行协议约定向街道偿付违约金37298元。

  22.关于“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建立产业扶贫资金专账”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规定,建立产业扶贫资金专账核算,规范产业扶贫资金管理。

  23.关于“部分制度未建立健全、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制定印发《燎原街道机关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内部审计业务流程,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内容。

  24.关于“部分制度未建立健全、执行不到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燎原街道已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并强化街道会计人员对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政策法规执行到位。

  25.关于“部分制度未建立健全、执行不到位——食堂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完善修改《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机关食堂运行,明确干部职工用餐标准,严格审核食堂报销凭证,杜绝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报销入账。

  26.关于“非税收入23.6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27日对预算外账户有非税收入23.6万元上缴国库,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做到收支两条线。

  27.关于“部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根据普宁市财政局整改要求,完善印发《燎原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并组织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8.关于“租赁社会车辆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3.22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于2024年1月修订印发《燎原街道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版)》,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社会车辆租赁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签订合同,建立健全公务租车审批报销制度,按程序审批、报销。

  29.关于“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345.80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及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进行结算,进一步规范了现金使用行为。

  30.关于“资产负债表编制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净资产进行调整,确保真实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31.关于“差旅费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燎原街道已根据有关规定,完善差旅费相关条例,已对发生差旅事项按要求填写好出差审批单和相关附件并据实结算,今后将严格执行差旅费额审批制度,按规定规范核算,开支差旅费,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标准和范围。

  32.关于“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根据有关规定,以退休党支部实际开支票据入账报销,不得直接领取,严格执行经费报销手续。

  33.关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公共财政暂存暂付账户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273.0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审计反馈整改建议和有关规定,对账户暂存暂付进行清理,核实相关债权债务对往来款项的性质予以归类,并对需要核销的往来款项,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核销。经清理,并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已对以下往来款项进行核销: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建设补助 5000元、引水工程补偿款 79900元、服务经费补贴 36000元、各村缴戒毒款-乌石 1600元,其他资金将继续理清资金缘由,研究解决。

  34.关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机关账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03.6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根据审计反馈整改建议和有关规定,对账户暂存暂付进行清理,核实相关债权债务对往来款项的性质予以归类,并对需要核销的往来款项,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核销。经清理,并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已对以下往来款项进行核销:黄培胜2015年9月借款用于食堂启动金 20000.00,已收回;住房公积金529692元,为街道干部职工公积金暂存,年末已冲减;医保资金-14583.48元,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医保财政负担差额部分,年末已冲减。其他资金将继续理清资金缘由,研究解决。

  3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8.3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全面清查,对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补录;今后街道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购置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3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固定资产记账不规范,涉及金额4.11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全面清查,对登记不规范的固定资产进行调账处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3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对燎原侨联宾馆记账备案”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聘请评估公司对燎原侨联宾馆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燎原街道侨联宾馆评估价值为6375030.00元,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已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侨联宾馆进行登记固定资产。

       38.关于“未与部分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涉及人数2人”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按有关规定和临时人员许某姗签订《返聘协议》;正在与临时人员林某生协商离职相关事项,但因林某生近期因病住院请假,离职有关事项还待进一步协商。

  39.关于“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总体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阶段来,街道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存在问题,在市练江办、市住建局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等单位的指导支持下,多次联合开展雨污分流实地勘察,拟将街道未完工“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纳入由广业集团、建工集团承建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管网建设完善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1月8日,街道辖区内共新增“雨污分流”次支管网共145米。下一步,街道将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广业集团、建工集团,全力推进“普宁市练江流域管网建设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完成“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雨污分流工程使用效益。

  40.关于“白坑湖水天德桥断面水质均值不达标”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榕江、练江、枫江流域重点支流(河涌)监测结果(2023年9月下半月、10月下半月、12月上半月)的通报》《揭阳市水环境质量月报(2023年11月份)》等文件反馈,练江流域重点支流白坑湖水天德桥断面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类别均为V类,截至2023年12月上半月,水质指数较2022年指数变幅为-4.36%,变化排名为全普宁市第二。下一步,街道将继续采取有效治污措施,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确保实现年度水质攻坚达V类的目标。

  41.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方面——卫片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尚有49宗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整治,街道新完成整改的图斑4宗:对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2宗问题(同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完成拆除并复耕1宗,已完成行政处罚正在落实拆除1宗;完成对2宗卫片执法违法用地进行行政处罚(普燎办罚〔2023〕17号、19号),正在组卷报批中。关于审计组指出“燎原街道因2020年7月3日后辖区内新增3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率为零被揭阳市通报”问题,其中2宗已落实整改(详见上述),1宗不属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问题(未列入审计反馈未整改49宗图斑内),已于2023年5月份完成整改但因揭阳市未有最新通报,故而反馈整改率为零。

  42.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方面——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尚有103宗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我街道尚有103宗未完成整改(剔除重复交办宗数后共计67宗违法建设),其中1宗已按市级文件要求落实罚没,剩余66宗基本属于2019年左右普查在册违法建设目前基本上均已建成入住,因该类违法建设涉及面较广,数量庞大,又结合历史遗留属性难以落实拆除整改,为维护燎原街道的社会稳定,建议暂缓执行,按照市城管局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普宁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意见的要求,和群众住房的刚性需求,逐宗妥善处置。经街道严格控停管理,我街道新增违法建设已从2021年60多宗,至2023年只有2宗,控停效果显著,成果较大,今后,我街道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2023年3月份以来,街道未有新增违法行为出现,也将加大宅基地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走报批手续,积极协调上级职能部门在土地指标,审批手续上予以支持,做到疏堵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刚需。

  43.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方面——撂荒耕地复耕进展较慢,未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的问题整改情况:燎原街道紧紧围绕农村耕地灭荒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复耕2728.43亩,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44.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于2024年1月2日印发《普宁市燎原街道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村级)实施方案》,要求各村于1月15日前组织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完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自评分表和佐证材料报送街道河长办,街道河长办组织开展根据对各村河长制自评情况和相关考核指标数据的审核,并于2024年1月17日印发考核情况通报。

  45.关于“林长制工作未落实到位——对林地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进一步强化落实林地监管责任,完善镇级林长巡林调研工作台账和护林员护林巡查工作记录,压紧压实林长和护林员巡山护林履职、监管责任,加大巡山护林工作力度。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护林员护林巡查共发现并制止林地违法行为25宗。

  46.关于“林长制工作未落实到位——未对村级林长进行考核”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根据《燎原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制度,于2023年11月1日印发《普宁市燎原街道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各村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报街道林长办。街道根据考核制度,组织对各村推行林长制自评情况和相关考核指标数据的审核,并于2024年1月17日印发考核情况通报。

  47.关于“向未纳入计生考核编外人员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涉及金额5.10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追回部分超范围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共10人,合计34000元;剩余5人,合计17000元,因涉及人员已退休或辞职,追讨难度大,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力度,迅速追回超范围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确保整改到位。

  48.关于“无依据、无标准发放人大代表补贴,涉及金额1.7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清理收回上缴已发放补贴资金15200元,其中陈丹萍(女,普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普宁支部副主委、普宁市文化馆副馆长为事业人员),由于审计期间街道提供资料有误,现重新核实陈丹萍为事业人员身份,其补贴2400元免予追回;对于既发放补贴又报销租车费的,因公务员身份人员原发放补贴已全部退回,只需追回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多发补贴,根据《普宁市人大代表交通费管理办法》交通会标准:30/天,对其他非公务员身份且发放补贴人员,追讨30元/天的交通费用,共12人360元。已上缴国库。

  49.关于“公务接待无清单且餐费不明晰”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修订《燎原街道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公务接待相关条例,明确公务接待费报销的程序以及用餐标准,确保真实、完整反映和核算公务接待费。

  50.关于“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街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街道纪工委于2023年11月组织各村(居)党员干部到燎原街道廉洁文化基地参观,学习和传承革命先辈的廉洁风范,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坚持防止“带病提拔”,常态化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2023年12月5日,街道纪工委书记对街道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5人次。街道今后将坚持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51.关于“上次审计查出问题部分未彻底落实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已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对上次审计查出未彻底落实整改的部分问题,已进一步完善《燎原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新年度已坚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存在的部分问题已落实整改。

  52.关于“街道总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工会会计制度设立科目”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总工会已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立科目;将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对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53.关于“街道总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总工会已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账簿,登记补录固定资产,并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54.关于“机关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工会会计制度设立科目”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机关工会已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立科目;将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对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55.关于“机关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记账”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机关工会已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正确会计期间及时记账;将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对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56.关于“机关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未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和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机关工会已根据有关规定,编制2024年度收支预算和年度工会工作计划。

  57.关于“机关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机关工会已根据有关规定,编制2024年度收支预算和年度工会工作计划。2024年,街道机关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预算支出金额占街道机关工会全年经费预算支出38.76%,不超过40%,符合规定。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合理支出,严格工会经费使用。

  58.关于“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街道于2023年11月17日向燎原新莲花自来水供应站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燎原新莲花自来水供应站切实提高工作站位,落实规范化管理,杜绝违规事项发生。2023年11月23日,燎原新莲花自来水供应站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传达贯彻,并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杜绝违规事项发生。街道将进一步强化对燎原新莲花自来水供应站监督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二)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反馈建议5项,均已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强化财务培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街道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加强财会人员培训,于2024年1月17日举办燎原街道农村财务培训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技能和财务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财会人员责任意识,落实财会人员对财务支出合法、合规、合理性负责,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2.关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街道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修订《燎原街道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确保各项财务活动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使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3.关于“全面贯彻政策,严格落实履职责任”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街道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全面推动上级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及时分解任务指标,细化各单位责任,并加强监督指导;结合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百千万工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加大重大项目、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推进力度,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有效落实。

  4.关于“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街道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已对预算外账套依规撤销,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在财政管理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对于暂存暂付资金进一步核实相关债权债务,加大清理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平稳运行。

  5.关于“强化资金监管,压实工程管理责任”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街道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内控制度,主动跟踪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坚持把专项资金的监督贯穿于财政活动全过程,严格监管、强化问责。在工程管理上,压实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加大对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规定,按实编制结算审核书。

  三、持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

  燎原街道审计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审计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深刻领会审计的重要意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站在对燎原人民负责、对燎原长远发展负责的全局角度,坚决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确保审计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整改。进一步正确认识不足,直面问题短板,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把审计整改转化为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推动落实的过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把整改落实当成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注重把整改中的创新举措和务实管用办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久立”机制,更好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促进标本兼治。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街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燎原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中共燎原街道工作委员会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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