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暨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1 18: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暨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粤爱卫办〔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来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4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公共办。

  


燎原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