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绿美普宁,防火先行。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即将到来,9月是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为切实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人人参与森林防火。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希望大家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资源,自觉当好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野外用火的风险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重点加强对在校学生、老人和特殊人群的教育引导,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护,携手共建绿美普宁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全员筑牢安全防线。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坚持文明出游、文明祭祀,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违规野外用火,不在林区及林缘地带吸烟、炼山、烧杂、野炊、烧烤、烧荒、烧田埂草,不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不烧香烧纸,动火作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足防范措施,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隐患,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及时报告森林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预防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报告时尽量说清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基本情况,以便救援力量快速响应。切勿盲目自行扑救,确保自身安全。
森林防火是一场全民行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每一次进山不带火种做起,从每一次文明祭祀做起,从每一次善意提醒做起,争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共同守护好绿色家园,为绿美普宁生态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林业局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