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住)户:
为贯彻落实市“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攻坚战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风貌带提升工作,切实补齐镇村风貌短板,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现将梅林镇进一步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拆除整治范围:全镇主干道、街道及周边区域。
二、清理拆除整治内容:(一)乱围乱搭、违搭建筑;滴水以外乱搭建围墙、搭设铁皮屋、铁皮蓬架、建设杂物附房、铁门、筑墙围占巷道、乱设广告招牌、遮阳篷伞等;(二)以“滴水屋檐”为界,未经批准出店(摊)或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三)建筑材料、杂物废品随意或占道堆放;(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要求其它需要清理拆除整治的内容。
三、整改期限:涉及业主、村(居)民必须于2025年4月16日(周三)前自行按要求落实清理拆除整治,逾期不整改镇政府将视为无主财物或废弃物处理,执行人员将无条件予以强制清理拆除整治。
四、在执法过程中,如有抗拒者、无理取闹者及滋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