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 2025 年春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春季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关于转发广东省2025年春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引的通知(普森防办〔2025〕8号.pdf
揭市森防办〔2025〕7号:揭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2025年春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