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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05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季风低压和西南气流影响,3日21时至4日21时,我市南部乡镇出现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将有10个以上乡镇出现大暴雨天气。依照《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8月4日2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对管辖区域和管理行业认真开展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醒高风险区域人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有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2222583,传真:2246109)。


  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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