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一网通办”改革,方便群众结婚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即日起,我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申请。
一、户口迁移
(一)办理条件
1.投靠人属广东省内户口;
2.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户主。
(二)需提交材料
1.“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
4.其他补充材料(本市落户政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当事人填写《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并签名确认;
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上传至婚姻系统;
3.户籍管理部门接收到申请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预审通过的,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带齐相关材料前往户政窗口办理。
二、户口婚姻状况项目变更
(一)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
(二)需提交材料
1.“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
(三)办理流程
1.当事人填写《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并签名确认;
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上传至婚姻系统;
3.户籍管理部门接收到申请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持户口簿前往户政窗口办理。
三、结果反馈
“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事项办结后,各业务系统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统一申办平台服务中枢,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婚姻专区、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的“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服务事项查看办事结果。
附:普宁市婚姻登记机关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