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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骨灰领取工作指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21 15: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本市户籍居民领取骨灰

  (一)在公墓、骨灰楼(堂)或宗教场所设立的骨灰楼购买安葬(存放)墓位、格位的。丧属凭购买墓位、格位(含在市外购买)的票据(原件)领取(提供一份票据复印件给殡仪馆备案);属免费纯公益的,由骨灰存放机构出具安放证明到殡仪馆领取骨灰。

  (二)领取骨灰自行存放于住宅的丧属(直系亲属)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在殡仪馆业务窗口签署骨灰不“二次土葬”的承诺书,凭承诺书领取承诺书一式三联一联作为领取骨灰的依据交由殡仪馆留存,二联交由丧属本人保管,三联交由丧属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殡葬管理部门备案。

  二、外市户籍居民领取骨灰

  外市户籍人员死亡火化后,丧属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明和火化凭证领取骨灰。

  三、参加骨灰生态安葬

  参加由市民政部门等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植树等活动的。丧属到村(居)委会、镇(街道)殡葬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在办理领取骨灰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群众监督。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663-222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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