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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启德小学变更登记的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16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启德小学:

  你单位报来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住所由“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大扬美工业区浩发工厂对面”变更为“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大扬美村工业区南五街10号”。

  业务范围由“小学学历教育”变更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



普宁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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