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金苹果幼儿园变更登记的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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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金苹果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住所由“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大队旁边中河西涛德楼”变更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二十四米路下五街1号”。
普宁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