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普宁市南径镇育星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住所由“南径镇白石路口”变更为“广东省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庵脚新兴路1号”。
普宁市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