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经济合作社拟对我社位于白暮洋倒恰漏山至刘厝山集体山地765亩出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地
权属人为普宁市南径镇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标的位于白暮洋倒恰漏山至刘厝山,为集体山地765亩,经村民代表大会评估确定,标底价为每亩每年900元,租期12年。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竞标者可向普宁市南径镇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和加价,每次举牌加价为每亩每年50元,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经济合作社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标面向具有经济独立能力的普宁市公民或公司法人,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公司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2、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咨询。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10日8:30起至2021年8月17日17:00止。竞标时间:2021年8月18日10:00。竞标地址: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3、竞标保证金为10000元,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预交竞标保证金,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竞标人带齐收据、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司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到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4、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书上签名,公示结束无异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于一周内与招标方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租地款(竞标保证金可抵扣),如不按时交清租地款,不与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标的物用于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承包期限12年。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四睦村白暮洋经济合作社 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刘先生 15915677772 曾先生 13927080509
普宁市南径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