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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径镇青洋村青新寨前道路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24 2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南径镇青洋村青新寨前道路硬底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寨前道路硬底化工程,经青洋村青新经联社村民代表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联社,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联社寨前。

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60米,路面宽5.3米,路口接驳处加宽至8米,计划总投资195053.80元。

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预算书。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小型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申请人于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业主单位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联社(户名: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联合社,账号:80020000001116709,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洋分理处)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联社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南径镇政府公开栏、《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

七、发布时间:2021年2月24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南径青洋村青新经联社

联系人:陈喜强

联系电话:13822919896

代理机构: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144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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