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陇华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拟对陇华村相关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南径镇陇华村村民委员会,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集体土地位于南径镇陇华村交桥下鱼池、果园及浮山尾,面积分别为57.54亩、10亩、1.5亩。经普宁市德正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确定:
1、面积为57.54亩的地块标底价为每年15202.07元;
2、面积为10亩的地块标底价为每年4099.10元;
3、面积为1.5亩的地块标底价为每年614.87元。
租期20年。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南径镇陇华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为暗标,由竞标人填写报价,现场开标,按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合作社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陇华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标面向具有南径镇陇华村户籍满18周岁以上村民公开竞标,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竞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
2、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陇华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8:30起至2025年10月17日17:00止。竞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30。竞标地址: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3、竞标保证金为5000元,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陇华村村民委员会(户名:普宁市南径镇陇华村村民委员会,账号:4414830104000250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普宁南径支行)预交竞标保证金,陇华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竞标人带齐收据、转账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4、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书上签名,公示结束无异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止与招标方陇华村委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款(竞标保证金可抵扣),如不按时交清租款,不与陇华村委会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陇华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金。
5、本次招标标的物用途为:种植,租期20年。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陇华村委会。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南径镇政府公开栏、《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
五、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南径镇陇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421188663
代理机构: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82072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