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南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所列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此,南径镇政府严格遵守《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信息公开作为服务人民、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守正创新,致力于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按照《条例》,2024年我镇运用多种载体和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政府信息79条,涵盖多个领域,有效回应了公众的知情需求,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效支撑。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我镇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亲自挂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发生领导变动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一把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予以严肃处分,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时间不及时、形式不合理的,责令及时纠正,对拒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或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行为的干部,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工作落实
1、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市政府办公室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2、完善公开内容及形式。根据不同的对象和范围、公开相应的内容。(1)镇政府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镇党政班子工作分工及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执行、完成情况;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决算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镇的债权债务及资产负债率情况;镇集体企业、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干部退休退职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的优待抚恤情况;上级政府或部门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2)镇政府对本镇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职工的任用、交流、考核和奖惩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3)派驻单位公开事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和监督办法;收费、罚款的依据、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事项。
同时,我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对有关政务工作动态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各村相应设置村务信息公开栏。
3、严格落实公开要求。(1)镇政府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经过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每年公开1次。(2)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镇的债权债务情况及资产负债率在每年年终由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予以公开,并向镇人代会报告。(3)镇集体企业、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在事后1个月内由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予以公开,并向镇人代会报告。(4)村干部退休退职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在每年12月底由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予以公开。(5)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和优待抚恤情况,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予以公开。(6)镇机关和派驻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职工的任用、交流、考核和奖惩情况,按规定时间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并书面报告上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7)镇机关和派驻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由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每月公开1次。(8)镇的招待费、旅差费以及小车的修理费、油费,由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每月公开1次。(9)镇机关和派驻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共福利等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每年年底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1次。(10)镇机关和派驻单位的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应拟定方案,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经集体讨论决定,然后予以公开。(11)镇机关和派驻单位在决定或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充分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以正式公布。(12)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社会团体代管的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要接受市政府审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布。派驻单位的主管机关负责对派驻单位每年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1次审计,审查结果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签字后公布。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
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由镇人大主席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镇人大、纪委、公共服务、农办和各村、各单位派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说明理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后由专人负责立卷归档,对公开的各种资料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调查结果等有存档价值的资料都建立公开档案。派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和解释答复工作镇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箱,由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管理,举报电话:2566225。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全镇各村村务公开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是否按照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和执行;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是否严格;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是否充分有效;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个别部门(所、队、站)没有及时对外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尺度有待进一步规范,我镇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南径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