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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溪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普溪府〔2020〕86号

关于印发《南溪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消安委〔2020〕16号)要求,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南溪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镇领导班子成员。

普宁市南溪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印发




南溪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达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总体目标,根据《2020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普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有影响火灾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小火亡人”事故有效减少,确保不发生较大亡人以上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落实三大针对性举措。

1.落实“两限一落实”措施遏制既有建筑无序发展。“两限”:即限制建筑高度、限制使用功能;“一落实”即落实消防技防物防改造措施,增强抵御火灾能力。各村(居)应从实际出发,前移关口引导既有建筑有序发展,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建筑纳入各村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四加一”措施降低场所亡人风险。即实施防火分隔、开设逃生口、安装联动式烟感报警器、配备防毒面罩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降低小火亡人的火灾风险。各村(居)应充分结合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三小”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实现搭车治理。

3.落实“四有四杜绝”措施治理村级工业区。即有公共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宣传培训,杜绝违章搭建、“三合一”、堵塞生命通道、开办低端和高危险高污染企业,确保“小火不出园”。各村(居)应按照“共建、共享、共防、共治”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梳理村级工业园消防安全现状,逐个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工作主体,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二)提升基层三个能力。

1.提升单位自主管理能力。持续推进各企业、各商户利用“粤商通”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活动,2020年12月31日前各企业、各商户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完成率不少于40%,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率不少于80%。各村(居)要分区域、分行业,宣贯《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发动各企业、各商户(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实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2.提升各村(居)防火巡查能力。各村(居)要总结固化提升“敲门行动”,紧密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村(居)为单元,持续发动基层网格员、村(居)委人员、消防志愿者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社会力量,上门入户开展防火巡查服务和消防安全风险提示。组织居民群众常态化开展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四关”,开设防盗网紧急逃生窗,有效降低居民住宅亡人火灾几率和风险。

3.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对各村(居)书记、主任进行一次消防工作专题培训,组织“两委”干部利用党政学习平台进行消防安全云培训。分行业、分类别、分领域全覆盖组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保安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人群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及评价。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确保2020年底前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上线使用率不低于20%,辖区常住人口上线使用率不低于1%。

(三)开展点线面三级防控。

1.落实面上火灾防控工作。根据《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要求,每月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重点针对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电用火不规范等突出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

2.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

1提升电商物流产业抗御火灾能力。各村(居)要对仓储物流、快递服务企业、“双11"等购物活动场所、快递小哥集中工作居住点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不放心的区域、场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降低火灾风险管控措施。2020年11月30日前,由邮政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提醒约谈; 12月31日前联合开展一次上门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开展一次员工消防安全警示培训,帮扶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提示火灾风险。对于指导服务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进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冬防期间逐家销账。“双十一”、圣诞、元旦、春节、元宵、情人节等网络购物活动集中时段,以上重点场所要纳入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基层网格防火巡查重点对象,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该关停必须关停。

3.落实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工作。

1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各村(居)要广泛宣贯《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按2020年既定部署要求,深化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11月30日前,消防救援机构要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示范点召开经验介绍现场会。12月31日前,各地养老机构、学校、医院、文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率不低于30%, 2021年3月31日前达标率不低于70%。2021年3月前,各村(居)要确定高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示范点。

2开展重点企业消防安全送服务活动。冬防期间,镇专职消防队要紧密结合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现实需求,梳理本地重点企业名单,逐家开展消防安全送服务活动。要组织防火监督专家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上门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帮扶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体系,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与企业开展一次联合灭火救援演练,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灭火救援预案,通过联勤联训等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建立微型消防站业务骨干,提高企业处理突发情况的综合能力。要组织消防讲师团人员,为企业上门开展一次“一懂三会”为重点内容的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单位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3实施集中隔离点全覆盖检查。各村(居)要始终紧盯集中隔离观察点火灾防控不放松,坚持防火防疫“两不误”,运用“线上+线下”、“远程+实地”融合监管模式,坚持专班检查指导、专人跟进督办,全面落实“五个一”措施(即每个隔离观察点明确1名消防监督员负责,建立1个微信服务群,建立1张单位隐患清单,每周实施1次现场检查,每天实施1次远程指导),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和“全覆盖”的消防宣传,确保隔离点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深化三项综合治理。

1.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

1深化消防车通道治理。2020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应基本实现公共建筑、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各村(居)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 19号)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停车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强消防车通道治理、停车管理的管用措施和政策机制,分年度实施。2020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要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2深化安全疏散设施治理。各村(居)要针对小档口、“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等场所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并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非居民住宅设置防盗网的,能撒除的必须撤除,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撤除的,必须开设紧急逃生窗。2020年3月31日前,各村(居)要重点针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联合清理整治,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冬防期间逐月销账。

3深化“三合一”场所“大排查”行动。各村(居)要发动网格员的力量开展“三合一”场所“大排查”行动,重点查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安全出口不足或堵塞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要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更新“三合一”场所的数量、租户人数、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建立“两个清单",推动隐患整改。要以片区为单元,每周组织夜间错时检查不少2次,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存在擅自改变平面布局,采用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阁楼用于人员住宿的,一律依法拆除;凡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实施内部装修的,一律依法拆除;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切实降低“小火亡人”的几率和风险。

2.持续推进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居)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每月组织基层网格员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开展集中排查,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12月10日前,各村(居)要设置合理集中充电点,建设不少于1处电动车集中充放点,解决乱停放、充电难突出问题,确保2020年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亡人数在2019年火灾数据基础上分别下降20%以上。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村(居)要持续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各村(居)的改造内容,结合本地实际,以片区为单元,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年度、分区域、分场所制定改造计划,集中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以村(居)为单位,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醋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11月30日前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冬防期间,各村(居)要每月集中查处一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逐个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个验收销账。

抓好消防安保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以片区为单元,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节前及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各村(居)要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安保。重大活动期间,举办地消防救援机构要提前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按照“一场策”要求和监管分工,分级制定大型活动消防安保方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及周边绝对安全。要科学组织前置灭火救援力量和装备,对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靠前实施重点防护。

(六)强化火灾风险宣传。各村(居)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集中开展居家、工作、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刊播消防安全专题,滚动消防安全字幕。要广泛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深入住宅、集贸市场面对面宣讲消防常识、帮助查找火灾隐患。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和社区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内部广播、宣传橱窗、标语、横幅、海报、挂图和会议提醒、专题讲座、逃生演练、文艺节目等开展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春节、元旦、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村(居)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开展一次警示宣传和媒体曝光活动。

四、工作步骤

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从实从细抓好各璜责任措施落实。

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村(居)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机制

工作领导机制。镇消安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安委办,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工作清单机制。各村(居)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分工,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要根据本地实际,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风险研判机制。各村(居)要将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丰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织密织牢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护网”。11月30日前要提请政府专题研判一次今冬明春火灾形势。

集中曝光机制。各村(居)要常态化曝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经告知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场所),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冬防期间,各村(居)每月曝光隐患次数不少于1次。

质效评估机制。各村(居)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统筹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实施全过程质效评估。从工作量化指标、多维考核、综合运用等方面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套在本地行之有效的整治机制。

调度指挥机制。各村(居)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调度会,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定期研究和安排,对“难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和部门,镇将开展点对点约谈,督促落实整治措施。镇消安办每周调度不少于1次,可与其他工作部署会议或约谈会合并召开。

延伸调查机制。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每月25日前将阶段性推进情况及工作合账报镇消安委办公室。2021年3月25日前镇将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消安委办公室。

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深化综合监管。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冬春期间,各地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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