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宁市红火蚁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农函〔20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