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普道安办明电〔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普道安办明电〔2023〕13号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