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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24 15: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的通知》(普卫函[2026]16 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村(居)按照来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扎实做好严重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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