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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10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普道安办〔2026〕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办理登记上牌,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和通行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pdf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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