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普道安办〔2026〕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办理登记上牌,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和通行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pdf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