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南溪镇平苏村堤外洲园地出租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权属人为普宁市南溪镇平苏村民委员会(下称平苏村委会),本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地点位于平苏村堤外洲,东至北溪村、西至榕江堤围、南至榕江堤围、北至榕江南河,面积75.59亩,出租用途主要用于开发乡村旅游及休闲观光服务,经普宁市普财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并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标底价为每亩年租金450元。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平苏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以每亩每年租金金额450元为标底起步价进行竞价,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和加价,每次举牌加价为20元或20元的倍数,也可以直接报价,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平苏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 、本次竞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面向具有旅游资源(或项目)开发、生态旅游观光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招标,报名时持有效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
2、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平苏村委会预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招标保证金,平苏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应到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天内与招标单位平苏村委会签订合同并交纳中标金额(竞标保证金可抵扣),租金分别按租赁周年计算,每五年收取一次,签订合同后应一次性上交前五年租金。具体交款方式按合同执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和交纳标款的,招标单位平苏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园地出租经营用于开发乡村旅游及休闲观光服务,租赁期限20年。标底价为每亩年租金450元,中标后按实际面积计算出总金额,并签订合同。
5、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平苏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竞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下午3:00。竞标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6、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资料,内容包括:(1)报名资料封面;(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5)招标保证金收据。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份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平苏村委会。
联系人:交易所 郭华生 13695140806
村委会 苏顺钦18312319888
普宁市南溪镇平苏村委会
202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