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普宁市南溪镇平苏学校75.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的权属人为普宁市南溪镇平苏村委会(下称平苏村委会),本次招标做普宁市南溪镇平苏学校75.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普宁市南溪镇平苏学校,工程包括分部分项、措施合计等(详见设计预算书)。上述权属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南溪镇平苏学校。
2、建设规模:预算金额520063.62元。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4、招标范围:光伏项目等设备设施、光伏阵列的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预算书。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520063.62元,最低标底价494060.44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520063.62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平苏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资质文件。
(4)项目质量应当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投标企业报名时持有效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一式三份到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
2、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平苏村委会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招标保证金,平苏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应到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平苏村委会的要求时间内完成本工程。
4、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平苏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报名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竞标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平苏村委会。
联系人:苏顺钦 18312319888
郭华生 13695140806
普宁市南溪镇平苏村委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