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转发<揭阳市推进党建 引领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指引>》(普市社发〔2024〕2 号)转发给 你们,请各村(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辖 区内村级议事协商及场地建设工作,并于 2024 年年底前开展不 少于 3 次议事协商活动。
议事协商资料(见参考模板)及照片(会议室、协商议事现 场照等不少于 3 张)纸质版盖章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交至镇 政府一楼公共服务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zjsb2023@126.com。 联系人:唐璧楷,15813564683。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9 月 23 日
普市社发〔2024〕2号关于转发《揭阳市推进党建引领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