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申办部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条件
一、进口的兽药在中国已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二、进口兽药已取得代理权;三、进口兽药单位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四、进口兽药原料药的生产单位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生产产品批准文号、进口的原料药为本企业所需原料药。
办理材料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1、兽药进口申请表
是
1
0
2、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
4、兽药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的,提交《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
6、产品中文标签、说明书式样
7、《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复印件及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批签发证明
8、代理合同(授权书)和购货合同复印件
9、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
10、《兽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