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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3 16:50 浏览次数:- 【字体:

审批事项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申办部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条件

一、进口的兽药在中国已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二、进口兽药已取得代理权;
三、进口兽药单位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四、进口兽药原料药的生产单位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生产产品批准文号、进口的原料药为本企业所需原料药。

办理材料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1、兽药进口申请表

1

0

2、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1份)

0

1

3、营业执照

0

1

4、兽药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的,提交《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0

1

5、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

0

1

6、产品中文标签、说明书式样

1

0

7、《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复印件及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批签发证明

0

1

8、代理合同(授权书)和购货合同复印件

0

1

9、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

0

1

10、《兽药经营许可证》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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