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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08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罚没金额

备注

1

普农(农药)罚〔2023〕1号

古娘利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古娘利

古娘利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1.立即停止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玖拾元整(¥390元),没收屠宰工具8把。

3.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合计处罚没款伍万零叁佰玖拾元整(¥50390.00元)。

2

普农(农屠)罚〔2023〕1号

广东省瑞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广东省瑞药房有限公司

黄哲濠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

1、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假农药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肆元整(¥24元),处罚款人民币伍仟整(¥5000元),合计处罚没款伍仟零贰拾肆元整(¥5024元)

3

普农(防疫)罚〔2023〕1号

陈林盛经营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案

陈林盛

陈林盛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7日

1、责令改正经营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49000.00)整。

4

普农(兽药)罚〔2023〕1号

苏华彬无证经营兽药、假兽药案

苏华彬

苏华彬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1、责令停止无证经营兽药、假兽药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零贰拾陆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零柒拾捌元,合计人民币肆仟壹佰零肆元(¥4104.00)整。

5

普农(农产品)罚〔2023〕1号

苏潮城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苏潮城

苏潮城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

1、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橄榄;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捌拾伍元,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合计人民币玖佰捌拾伍元(¥985.00)整。

6

普农(农屠)罚〔2023〕2号

普宁市洪阳食品公司屠宰场违反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案

普宁市洪阳食品公司屠宰场

甘春晖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

1、责令停业整顿,立即改正违反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

普农(农屠)罚〔2023〕3号

甘春晖未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案

甘春晖

甘春晖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

1、立即改正违反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8

普农(农药)罚〔2023〕2号

郑静妮经营假农药案

郑静妮

郑静妮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

1、责令停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违法行为;

2、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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