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普宁市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已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在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