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2025〕39号),为推进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现对有关乡镇种植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种植地点、试点面积、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试点区各种植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轮作试点面积共2500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按照轮作完成进度分批次拨付补助资金,现阶段各实施主体已完成2025年早稻和2025年晚稻轮作,需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共250000元,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2269985)。
附件:普宁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主体和补助资金情况表(第一批)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