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导向,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与报送工作,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依托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及时、规范地公开了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信息、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2025年合计公开了152项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严格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合规。2025年,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因所申请信息属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而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5件;另有1件按“其他”情形处理。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结转下年度办理事项。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管理作为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保密审查。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普宁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了公开主体、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与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化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巡检与内容更新。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领会并落实最新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动态信息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不断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和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评议,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编制并公开发布年度报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涵盖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其中,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7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7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9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办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无法提供5件(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其他处理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规定办结,无结转下年办理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13件,其中结果维持6件、结果纠正6件、其他结果1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增强,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解读的深度和通俗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情形的应对能力还需加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
2026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健全信息发布长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的吸引力和可读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与案例研讨,提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四是围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更好地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专门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