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人社公〔20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粤人社函〔2013〕2365号)等规定,现就普宁市欢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公告如下:
普宁市欢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81MA53GWK00D,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445281190005,于2025年7月21日向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8月11日准予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2028年10月15日。决定书编号:普人社派〔2025〕003号。
现予公告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