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欠薪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普法,在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我市劳资领域的社会和谐稳定。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实绩与成效
(一)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我局严格遵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执法权限、流程和标准,确保执法全过程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年随机抽查用人单位35家,抽查结果全部通过广东省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完成情况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宁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按月总结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完成情况,制定源头治理欠薪工作目标,实时掌握各乡镇场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于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交办投诉案件(线索)办理、欠薪问题数量增幅、新开办企业监督检查等基本情况,最大限度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推动我市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长效治理机制,对欠薪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和规制,有力改善2024年建筑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未落实落细而导致的欠薪问题。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在案件调查、处罚告知等环节向当事人充分释明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有关文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此外,调整执法大队人员职责分工及相关制度,明确日常监察制度及投诉线索案件受理调处程序,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归档全流程依法依规办理,缩短平均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打造一支分工明确、执法有力、服务暖心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较好改善了2024年监察队伍人手不足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领域整治,增强执法震慑力
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突出问题,全年开展治理欠薪行动。共接收劳资纠纷各类投诉4470条,涉6501人次6995.16万元,欠薪投诉数同比上升了19.97%;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1833条,欠薪线索系统1862条,信访件87条,来访470条,其他投诉案件218条,均做到动态清零。4470宗投诉件中涉外卖配送等新业态领域200宗,较2024年上升了11.11%,我局依法依规指导平台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办案经验较2024年有所积累和增强,全力强化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案件7宗,为29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605.0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23宗(处罚16.7万元)、6宗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作出失信惩戒措施1条并在揭阳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对我市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暂未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组织“送法进企业”“普法进工地”等活动,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指引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方式维权。2025年以来,我局分别联合市卫健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医疗卫生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用工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此外,我局结合“2025年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聚智普宁·共谋发展2025年普宁市人才政策宣讲会”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截至12月25日,共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125份,现场解答劳动者咨询1010人次。公开曝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起,通过“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源头防控短板仍存。工程领域“三包一挂”(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问题未根本杜绝,部分企业伪造实名制考勤记录、工资表逃避监管,工资保证金存储不规范(如未按规定比例存储、虚假备案),导致工资支付责任链条断裂,欠薪隐患未从源头上消除。
(二)劳动者维权能力与意识不足。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缺乏证据保留意识(如未留存考勤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对“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维权渠道不熟悉,怕“维权影响工作”的顾虑仍存,导致欠薪问题未及时进入执法流程,且部分案件维权流程复杂、耗时较长,影响劳动者维权积极性。
(三)企业经营困难引发的欠薪风险。受经济下行、疫情后恢复缓慢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服务业)资金链紧张,存在“缓发工资、恶意拖欠”情况,且这类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欠薪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处置难度高。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改进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分账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五项制度。定期对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未落实五项制度或存在欠薪隐患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制作通俗易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内容涵盖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维权途径等方面。利用“法律三进”活动,深入企业、工地、园区开展宣传,向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同时,利用局官网,推送劳动维权知识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劳动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知度。
(三)完善欠薪应急处置与矛盾化解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对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另一方面,建立欠薪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欠薪投诉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核实,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缩短维权时间,避免矛盾激化。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