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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业务监管部门协同执法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闭环机制的意见
来源: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30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业务监管

部门协同执法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形成

闭环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业务监管部门协同执法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闭环机制,切实解决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检查不提意见,提意见后不落实不交办,交办后不形成闭环”等“四个不”问题,杜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业务监管和执法监督宽松软现象,完善线索研判、核查、交办、回访、督查问责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违法线索移交核查处置闭环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各负有业务监管职能的科室牵头成立的检查组应建立问题隐患分级分类机制和排查清单、台账两个机制,并制订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如下:

  (一)检查组在对检查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问题,形成工作台账清单,并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原则上日管控工作由各科室掌握,周排查、月调度情况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问题隐患清单排查情况定期不定期提交局主要领导主持的班子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研判解决。

  (二)检查组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但问题情节轻微但符合行政减免责清单的,应以市局名义责令整改并现场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抄送局分管领导及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涉嫌违法、构成立案问题的,分类处置意见如下:

1.属于非现金物资罚没类,适应处警告类现场处罚的,检查组经局分管业务监管领导或分管执法领导同意后,应以市局名义依法向被检查对象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抄送局相关领导和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

2.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向属地市监局开出《案件交办通知书》,将案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查处,抄送局分管领导,检查组及首办科室应据此建立跟踪台账,纳入定期不定期督查复查计划,统筹监督该检查对象、同辖区同类型问题得到排查,形成工作闭环;   

3.案情重大或性质特殊或可能涉刑的,经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执法领导批准,移交市局执法科立案,首办科室应视情况办理“三书一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提醒函),并建立督查、复查、问责机制。

    

    二、探索社会监督员和专家监督员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制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专家监督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全市市场监管中涉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社会监督机制,并充分发挥专家监督员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制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家监督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是制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四是制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约配送员食品安全监督“随手拍”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网约配送员和监督管理部门联动,构建“政府主导、平台协同、骑手参与、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五是制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内部+外部”协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结合信息化手段与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最终实现“规范执法、公正监管、优化服务”的目标,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纪检审计、政策法规等纪律政务执法监督机制

   局机关党委要在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牵头政策法规科等有关科室,积极主动靠前加大监督力度。对线索研判、案件移交、三书一函应同步掌握,并灵活采取协同行动、暗访、问卷、执法检查回访、抽查案件等多种方式同步监督。对局内部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行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粗暴执法、乱作为乱办案等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对发现非隶属系统工作人员出现失职失管以及违纪违规问题,在纪检组等部门协调指导下,及时移交属地机关纪委或派驻纪检组处理。同时加大纪律教育培训宣传力度以及系统机关作风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形成干部担当作为、敢查敢管而又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监管部门协同执法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闭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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