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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普府规〔2021〕1号和普府规〔2021〕2号文件的公告(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5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实施工作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揭阳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粤府函〔2025〕281号)等规定,省政府拟废止《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揭阳市政府拟废止《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揭府规〔2020〕8号),普府规〔2021〕1号和普府规〔2021〕2号的依据将失效。我办拟按照程序提请市政府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3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办,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3-2223989,电子邮箱:nyfzl2900816@163.com

中共普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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