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办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4日期间,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普府规〔2021〕1号和普府规〔2021〕2号文件的公告(代拟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为期10天的意见征集,我办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中共普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