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4日期间,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代拟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为期10天的意见征集,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普宁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