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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补充公告(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6-01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央、省及揭阳市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消除社会管理和执法“真空地带”,提升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局起草了《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补充公告(代拟稿)》,将各农场及产业园区纳入相关乡镇(街道)的日常行政执法区域,拟提请市政府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3-2223989,电子邮箱:pnyfzl2900816@163.com。

  普宁市司法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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