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大坪新荣水电站:
本机关于2026年4月20日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查核,普宁市大坪新荣水电站于2002年建成投产,取水水源为龙江支流高埔水善德河,设计装机容量125KW,实际装机容量180KW(125KW+75KW),2015年普宁市水务局对其进行竣工验收(补办)结论体现其装机容量为175KW,2021年《普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核定其装机容量180KW,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电站的装机容量也是180KW。电站因超许可取水,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2026年4月,电站委托广东碧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普宁市大坪新荣水电站水资源论证表》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本着承认事实,完善手续,规范管理原则,本机关同意采纳《普宁市大坪新荣水电站水资源论证表》装机180KW的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电站采用引水方式,在普宁市大坪镇善德村善德河挡水坝左岸取地表水用于水力发电,取水点经纬度:东经115°48′47.73344″,北纬23°14′23.44489″,项目年最大取水量401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48400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为0.56立方米每秒。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取水量在揭阳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普宁市的用水总量指标内统筹考虑。
二、电站退水主要来自运行期产生的发电尾水、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机组检修废水,发电后尾水水质基本不发生变化,发电尾水退入善德河下游段,退水量为401万m³;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无外排;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水经专业设备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并进行规范化处理,确保不排入周边水体。
三、电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对项目取水计量设施的建设与运维,建立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电站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理顺与水源地关系,不发生水事纠纷。
四、电站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由普宁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五、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电站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本机关报送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材料,申请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必须在本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普宁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