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民委员会:
我局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你单位的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集体建房(住宅楼)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及审批承诺书),并于2025年11月2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3公顷,挖填总方量19.15万立方米。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表土保护率不设目标值。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375.8元(计征面积27293.00m2)。
普宁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实施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集体建房(住宅楼)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