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水利系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2024年合计公开了82项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及业务股室的公开内容则由股室负责提供资料,对公开内容由分管领导审定,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增加公开内容,缩短内容更新时间。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对在网站公布的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内容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更新的尽快予以更新,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下属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内外、上下双重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公开的程序和治理环节的规范性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达到以公开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公开促进民主发展的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领会还不够到位,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仍有个别股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接下来,我局将正视不足、加以改进。
(一)继续深化新条例学习,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深化新条例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坚持“保密不公开”原则,对有关信息既不能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又不能以公开为由放松保密工作,努力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两者的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