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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9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普宁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普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保障负责人员的稳定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人事秘书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承办,其他股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力促统计数据得到更全面、准确传播和使用。

  (三)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通过“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4件。内容涉及文件通告、统计新闻、数据资讯、调查报告、统计公报、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知识、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出版《统计年鉴》《统计月报》以及宣传资料等;各统计专业多次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全市GDP、各行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普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与考核要求,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继续强化信息公开软硬件建设,不断优化统计信息网的服务功能,为推进统计信息公开、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部门信息。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普宁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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