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0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认真梳理应公开事项,主动公开了统计有关经济社会数据、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共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上年结转及本年结转下年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确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2、完善目录指南,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根据上级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依照市政府公开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明确各股室职责,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查询使用需求。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力度,设有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与考核要求,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部门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