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揭阳市委及普宁市委工作部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退役军人事务全领域、各环节,依法履职,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崇法治、践行法治,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党组会,亲自部署重大法治任务、过问重点法治问题、协调关键法治环节,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
2、深化思想武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实现领导班子学法全覆盖。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普法参学率、考试合格率均达99%,提升依法行政自觉性 。
3、健全工作机制。印发《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8大方面23项具体任务,细化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优化服务保障。深化“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完善“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联动联办”工作模式;依托微信公众号,公开办事指引,提升退役军人对自身权益知晓度。
2、严格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广东德万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对涉及退役军人安置、权益保障等重大事项,坚持“先审查、后决策”,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4件,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3、强化执法规范。聚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优抚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检查2次,整改安全隐患8处;办理取得普宁市革命烈士墓园不动产权证,让英烈“安身之所”有了法律保障,全市省级和县级以上烈士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
(三)聚焦权益保障,增强法治服务实效。
持续深入开展涉军群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建台账、双包联”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及时对上级部门交办、退役军人上访等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制发涉军群体稳控工作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全年接待来访及信访130批168人,处置厅长留言信箱、12345、12397等平台转办信访件71件次,及时在三日内电话或上门回访到部、省厅信访的退役军人4人;办理市纪委转办信访件5件,信访局转办信访件2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人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2场。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中增设法治教育课程,强化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法治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干部对新修订的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针对退役军人的普法内容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执法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缺乏系统执法培训,执法方式和手段较为传统,应对新形势下复杂执法场景的能力有待提升。
3、法治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在数字化法治服务、智慧执法等方面创新举措不多,法治建设亮点特色不够突出。
三、2026年工作计划
1、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针对退役军人群体需求,定制普法内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2、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优化“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便捷度。
3、强化权益法治保障。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深化军创企业法治服务,助力“百千万工程”;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执法力度,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4、创新法治建设载体。探索“互联网+法治服务”模式,搭建线上法律咨询平台;打造法治宣传品牌活动,培育法治建设亮点,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