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文艺表演团体的退出机制,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效期届满未进行延续的普宁市梅正潮剧团有限公司等2家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予以注销。
本公告采取张贴公告和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时限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8日。公示期限内,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实,如有异议,及时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予以注销。(联系地址:普宁市文化活动中心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股,联系电话:0663-2231773)
特此公告。
附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名单
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