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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周海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15 09:5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医罚[2026]07号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没收非法所得贰仟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海珠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11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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